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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代理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14-09-30
- 访问量:13
【概要描述】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基地建设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惠市发改[2014]136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市直01公【2014】095一、招标工程简介(一)工程名称: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基地建设项目。(二)招标人:惠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风门坳地区HZ-1-04-07地块。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基地建设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惠市发改[2014]136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市直01公【2014】095一、招标工程简介(一)工程名称: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基地建设项目。(二)招标人:惠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风门坳地区HZ-1-04-07地块。
- 分类:招标代理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14-09-30
- 访问量:13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基地建设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惠市发改[2014]136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市直01公【2014】095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基地建设项目。
(二)招 标 人:惠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风门坳地区HZ-1-04-07地块。
(四)工程造价:14365079.41元人民币。
(五)工程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970平方米,其中综合楼4037平方米,办案附属楼93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办案附属楼、大门值班室、地上停车场、环境配套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清单及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综合楼、办案附属楼、大门值班室、地上停车场、环境配套等工程的施工与保修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清单及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合格;工期192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1 人(省外企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安全员1 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 人。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8.0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80万元)。投标人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投标代表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及交易员进场证。
(6)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7)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9)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执行。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交易员和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正式投标人一旦确定,当即进入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八、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总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96157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2-2285553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7121018
招标日程安排表
工程名称 |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基地建设项目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市直01公【2014】095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4-09-30 09:3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4-10-11 16:3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4-09-30 09:3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4-10-11 16:30 |
投标人提出问题 截止时间 |
2014-10-13 16:30 |
招标人网上澄清 截止时间 |
2014-10-14 16:30 |
保证金到帐 截止时间 |
2014-10-27 16:30 |
投标(网上报价) 截止时间 |
2014-10-27 16:30 |
现场递交申请文件 开始时间 |
2014-10-28 09:00 |
现场递交申请文件 结束时间 |
2014-10-28 11:30 |
开标时间 |
2014-10-28 15:00 |
开标地点 |
4号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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