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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侨镇宏村市民休闲公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代理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15-01-29
  • 访问量:36

【概要描述】潼侨镇宏村市民休闲公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潼侨镇宏村市民休闲公园建设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批准文号:惠仲科〔2014〕182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工程编号:惠仲公易建﹝2015﹞20 号。一、招标工程简介(一)工程名称:潼侨镇宏村市民休闲公园建设项目。(二)招标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三)建设地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

潼侨镇宏村市民休闲公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潼侨镇宏村市民休闲公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潼侨镇宏村市民休闲公园建设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批准文号:惠仲科〔2014〕182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工程编号:惠仲公易建﹝2015﹞20 号。一、招标工程简介(一)工程名称:潼侨镇宏村市民休闲公园建设项目。(二)招标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三)建设地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

  • 分类:招标代理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15-01-29
  • 访问量:36

潼侨镇宏村市民休闲公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潼侨镇宏村市民休闲公园建设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批准文号:惠仲科〔2014〕182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惠仲公易建﹝2015﹞20 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潼侨镇宏村市民休闲公园建设项目。

(二)招标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

(四)工程造价:2642609.86元人民币。

(五)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为1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入口广场、休息广场、休闲广场、篮球场、健身器材、人工湖、文化景墙、文化陈列馆、四角亭、公厕、古井、园路、休息平台、亲水平台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建筑与装饰、水电安装、排水、照明、喷灌、园建及绿化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工期为18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为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1人;专业技术工人中级以上(含中级)绿化工1人。

以上人员要求为最低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报名操作规程》。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于  2015  年1 月29 日9:30时至    2015年2 月4 日16:30时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由投标人从其注册地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开发区支行;帐号:4400 1718 6440 5301 0734)。转账须注明所投标工程的工程编号,并在递交报名资料之前到账为有效;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缴交工程交易服务费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帐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帐号。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入网上报名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六、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表(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

6、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7、专业技术工人需提供由建设部门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8、现场踏勘登记表;

9、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或银行电汇单;

10、投标代表的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进场证及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和现场踏勘登记表须原件。正副本报名资料均须逐页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七、答疑时间、填报投标总价时间、报名资料及投标书递交时间和地点:

答疑时间:2015     1 29  日9:30至2015   2  9  日16:30,接受企业网上询疑;2015  2    10 日16:30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答疑。

填报投标总价时间: 2015    2  26  日9:30至16:30止,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

报名资料及投标书递交时间:2015     2 27  日上午9:30-11:30至下午14:30-16:30各投标人将上述第六条要求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一齐递交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八、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执行。并于   2015     2   28   9   30 分在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正式投标人一旦确定,当即进入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凭交易员进场证和身份证准时参加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获得正式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凭交易员进场证和身份证、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凭身份证准时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投标企业未按上述要求准时参加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和开标会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九、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总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52-3798396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0752-2285553

交易场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21号人才服务大厦10

联系电话:0752-3278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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