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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新开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代理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15-09-17
- 访问量:45
【概要描述】惠州市新开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招标公告 惠州市新开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惠州市新开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一、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惠州市新开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1.2 招标人: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3 项目地点:惠州市惠城区。1.4 招标内容1.4.1 项目范围:新开河
惠州市新开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惠州市新开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招标公告 惠州市新开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惠州市新开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一、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惠州市新开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1.2 招标人: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3 项目地点:惠州市惠城区。1.4 招标内容1.4.1 项目范围:新开河
- 分类:招标代理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15-09-17
- 访问量:45
惠州市新开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招标公告
惠州市新开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惠州市新开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惠州市新开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
1.2 招标人: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3 项目地点:惠州市惠城区。
1.4 招标内容
1.4.1 项目范围:新开河段(北新开河口至大湖溪沥出水口河道及两侧绿带)、西枝江文头岭河道段(大湖溪沥出水口至三环东路河道及北侧绿带)。规划总面积约210公顷(其中水域面积约160公顷)。
1.4.2 完成惠州市新开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的编制。
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须根据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划编制,规划方案要综合考虑惠州市新开河的现状建设及规划情况,提出标本兼治的防洪排涝整治措施、水质改善措施和合理可行的道路交通、环境景观改善措施,实现“防洪减灾、改善水质、修复生态、美化环境、有序组织交通、完善配套设施”的规划目标。规划要与上层次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有较好的衔接,规划内容和深度要达到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规划成果的表述形式应充分考虑规划执行者的需要,力求达到严密、明确、简明的效果,以文本、附图及数字化成果为主,同时适当补充景观效果图和演示动画等。
二、报名条件
2.1 投标申请人应为国内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机构。
2.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2.3 投标申请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或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资格。
2.4省外企业及拟派人员须已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完成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人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费用应于开标现场企业签到前递交。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原件(投标人自行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5)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8)报名人员需为企业交易员,并提供其第二代身份证;
(9)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张制作加封面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在每册的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的字样,要求原件的资料放在正本中,副本可采用复印件,注:投标报名回执表三份都需要是原件),所有报名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
4、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书面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书面投标文件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5、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huizhou.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752-2117609
招标代理人: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2-2285553
传 真:0752-2285556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7121018
2015年9月17日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
惠州市新开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市直规划公【2015】133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5-09-18 09:3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5-09-24 16:3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5-09-18 09:3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5-09-24 16:3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15-09-25 16:3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15-09-28 16:3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15-10-15 16:3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
2015-10-15 16:30 |
现场递交原件资料(或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5-10-16 09:00 |
现场递交原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5-10-16 11:30 |
开标时间 |
2015-10-16 15:00 |
开标地点 |
4号开标室 |
评标时间 |
2015-10-16 15:00 |
评标地点 |
1号评标室 |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
电话:0752-2285552 传真:0752-2285556
邮 箱:hzcj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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