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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侨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编审服务单位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代理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18-08-06
- 访问量:102
【概要描述】潼侨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编审服务单位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邀请招标。
潼侨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编审服务单位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潼侨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编审服务单位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邀请招标。
- 分类:招标代理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18-08-06
- 访问量:102
潼侨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编审服务单位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潼侨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编审服务单位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邀请招标。
工程编号:CJXE[2017]018
一、招标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潼侨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编审服务单位项目。
2、招 标 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
3、项目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
4、报价方式:本次招标采取下浮率报价的方式进行。
5、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内容为潼侨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编审服务单位招标,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二、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不含暂定级);
3、 惠州市外企业须提供惠州市造价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进惠资质和人员信息登记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5、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三、报名资料
1、经年审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或五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有效期内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报名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惠州市外企业须提供惠州市造价主管部门出具的2017年度进惠造价咨询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潼侨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编审服务单位项目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一正两副,并逐页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四、报名资料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请于2017年 5 月 18 日至 5 月 24 日携带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到潼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资料(同时提交原件备查),报名审查通过后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000.00元 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前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的方式缴纳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或现金退还至中标企业;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或现金退还至未中标企业。
六、已邀请正式投标人:5家。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曙光东路48号
联 系 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52-3798396
2、招标代理人: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
联 系 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2-2285553 传真电话:0752-2285556
3、潼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曙光东路48号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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