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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霞光四路及大岭路市政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代理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20-05-13
- 访问量:9
【概要描述】大亚湾霞光四路及大岭路市政工程勘察工程,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惠湾发改资〔2019〕16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对本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大亚湾霞光四路及大岭路市政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大亚湾霞光四路及大岭路市政工程勘察工程,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惠湾发改资〔2019〕16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对本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 分类:招标代理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20-05-13
- 访问量:9
大亚湾霞光四路及大岭路市政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大亚湾霞光四路及大岭路市政工程勘察工程,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惠湾发改资〔2019〕16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对本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大亚湾霞光四路及大岭路市政工程勘察
(二)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霞涌片区
(四)工程规模: 位于霞涌片区,由霞光四路(石化大道至大岭路段)和大岭路(霞光四路至霞光二路段)两段道路组成。道路全长约2.4千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和40米。敷设排水管道,最大管径为1.35米,霞光四路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双向6车道;大岭路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双向4车道。桥梁长约7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电气、绿化、交通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区住建局提供的规划要点及相关资料为准)。
工程总投资约16000万元,其中勘察费约为138万元。
(五)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对建设场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及地形图测绘,编写建设工程勘察成果文件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实施方案须经招标人审定,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工作内容)。
(六)工期要求:30日历天;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勘察资质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派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已在投标人企业注册;
(四)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投标。
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须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打印件),并可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7万元(按本工程勘察估算费用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投标保证金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未中标的投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中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四)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服务大厅,然后进行报名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须加盖执业章)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5、投标代表(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身份证复印件,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须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打印件),并可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其中投标报名表四份均须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正本须原件,副本可为复印件。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装订,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四)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书面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书面投标文件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五)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六)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总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代表必须凭有效身份证进场参加各项投标活动,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5531273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285553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0752-5190880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
大亚湾霞光四路及大岭路市政工程项目勘察 |
工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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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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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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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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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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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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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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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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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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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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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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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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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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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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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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