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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石湾镇飞鹅岭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代理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20-05-13
  • 访问量:10

【概要描述】本招标项目博罗县石湾镇飞鹅岭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博府发改【2019】1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招标人为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经博罗县人民政府批准(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56次〔2019〕7号)),采用EPC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博罗县石湾镇飞鹅岭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本招标项目博罗县石湾镇飞鹅岭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博府发改【2019】1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招标人为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经博罗县人民政府批准(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56次〔2019〕7号)),采用EPC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分类:招标代理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20-05-13
  • 访问量:10

博罗县石湾镇飞鹅岭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博罗县石湾镇飞鹅岭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博府发改【2019】1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招标人为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经博罗县人民政府批准(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56次〔2019〕7号)),采用EPC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项目名称:博罗县石湾镇飞鹅岭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二)招 标 人: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地点:博罗县石湾镇黄西村广汕公路侧

  (四)项目规模:石湾镇飞鹅岭垃圾填埋占地面积46832㎡,堆体填埋高度25m,填埋体量约117.1万m³。通过就地封场的治理方式,对填埋场实施堆体整形、水体垃圾打捞、封场覆盖、渗沥液收集处理、填埋气导排、地表水导排和植被恢复等工作。

  (五)项目投资总额为约2923.2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为2493.14万

  元,工程设计费为87.33万元。具体以县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六)招标范围:博罗县石湾镇飞鹅岭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需求对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服务。并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全面管理。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七)工期要求:设计工期为4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开工令规定日起算)。

  (八)质量要求: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九)资金来源: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镇按3:7的比例分担,县级分担部分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的企业;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的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或以上)】的工程设计资质;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施工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必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四)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类或环境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五)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六)投标企业(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七)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八)投标企业(联合体各成员方)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网页信息查询截图);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网页信息查询截图)。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9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出。

  (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费用应于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

  六、网上答疑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六)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重复报名或者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2-6912979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2-2285553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电话:0752-6737103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

  2019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报价、出席开标会均由牵头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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