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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环卫局垃圾压缩清运车采购项目
- 分类:政府采购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20-05-13
- 访问量:3
【概要描述】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龙门县环卫局垃圾压缩清运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龙门县环卫局垃圾压缩清运车采购项目
【概要描述】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龙门县环卫局垃圾压缩清运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分类:政府采购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20-05-13
- 访问量:3
龙门县环卫局垃圾压缩清运车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龙门县环卫局垃圾压缩清运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JCG[2019]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环卫局垃圾压缩清运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或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或报价人新注册成立的最近一个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在法律上、 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且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范围的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划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 6 月 21 日起至2019年 6 月 27 日,上午09:00~12:00、下午3: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701 )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最新年审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划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原件,格式按磋商文件要求)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按磋商文件要求);
5、供应商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
6、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款的声明函(原件,格式按磋商文件要求)。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公章。须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可不用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七、磋商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2 日 10 时 00 分
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70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 7 月 2 日 9 时 30 分~ 10 时 00 分,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九、开标、磋商时间:2019年 7 月 2 日 10 时 00 分
十、开标、磋商地点: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701);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示/下载:http://huizhou.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二、项目公示时间及提出质疑的要求
1、项目公示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即2019 年 6 月 21 日
至2019 年 6 月 27 日)。
2、提出质疑的要求: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供应商购买纸质磋商文件之日早于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纸质磋商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关于《龙门县环卫局垃圾压缩清运车采购项目》的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2-2285553
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
邮编:516001
采购人:龙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2-7780941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镇环城西路25号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
电话:0752-2285552 传真:0752-2285556
邮 箱:hzcj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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