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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S353线甘南路路口及S244线蓝新街路口 设置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分类:政府采购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20-05-13
  • 访问量:5

【概要描述】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S353线甘南路路口及S244线蓝新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S353线甘南路路口及S244线蓝新街路口 设置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S353线甘南路路口及S244线蓝新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 分类:政府采购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20-05-13
  • 访问量:5

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S353线甘南路路口及S244线蓝新街路口

设置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S353线甘南路路口及S244线蓝新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JCG[2019]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S353线甘南路路口及S244线蓝新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95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在法律上、 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法人。

  5、供应商应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6、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注:响应投标人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2.7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款的声明函”进行声明,响应供应商可以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 8 月 12 日起至2019年 8 月 16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每页均需加盖响应投标人的公章。所有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可以不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1、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原件,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最新年审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5、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符合《政府采购法》投标人资格条款的声明函(原件,格式按招标文件)。

  注:1、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请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因投标人未注册登记而对本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名时无需提供本提示相关资料。)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9 月 3 日上午10时00分(注:投标截止当天 9:3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

  九、开标时间:2019年 9 月 3 日上午10时00分。

  十、开标地点: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

  十一、本招标公告将在以下网站同步发布:http://huizhou.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二、提出质疑的要求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提交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关于《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S353线甘南路路口及S244线蓝新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的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2-2285553    传真:0752-2285556

  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   邮编:516001

  采购人: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2-7896748     传真:0752-7896748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县城迎宾大道   邮编:51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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