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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区澳头渔港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代理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21-04-01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本招标项目大亚湾区澳头渔港设施建设工程已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惠湾发改资[2020]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列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大亚湾区澳头渔港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本招标项目大亚湾区澳头渔港设施建设工程已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惠湾发改资[2020]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列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分类:招标代理
  • 作者:招投标代理部
  • 来源:招投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2021-04-01
  • 访问量: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亚湾区澳头渔港设施建设工程已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惠湾发改资[2020]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列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亚湾区澳头渔港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2 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办事处

2.3 项目地点:大亚湾澳头

2.4 项目规模:大亚湾区澳头渔港设施建设(水工部分)渔业码头一座(即金门塘渔业码头,2个泊位),渔政执法一座(1个泊位),渔业码头、物资码头及供冰码头一座,新建护岸约1800m,整理岸线约2600m,港池疏浚约95万m³,水产品交易市场5000㎡,渔港综合管理中心2400㎡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可研批复为准。

2.5 工程造价:本工程勘察、设计费用约为433万元(具体以财政审核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为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用总包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亚湾区澳头渔港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测绘、调查、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内容。

2.7 勘察设计工期要求:

勘察工期: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60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工期:6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勘察设计成果需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2.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且满足以下要求:

1)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3 拟派驻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或港口与航道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设计方)应是经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的企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勘察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的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必须以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缴纳、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实施;

3.6 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之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限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万元(按不超过本工程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2%计算,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6、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

6.2 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6.3 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 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 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 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递交。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办事处

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5576667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2-2285553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悦洲广场7楼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2-519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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