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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仲恺)人工智能西部廊道(县道204延长线)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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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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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本招标项目广东(仲恺)人工智能西部廊道(县道204延长线)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监理)已由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以惠仲科投审【20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广东(仲恺)人工智能西部廊道(县道204延长线)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本招标项目广东(仲恺)人工智能西部廊道(县道204延长线)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监理)已由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以惠仲科投审【20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分类:招标公示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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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仲恺)人工智能西部廊道(县道204延长线)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监理)已由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以惠仲科投审【20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东(仲恺)人工智能西部廊道(县道204延长线)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2.2招 标 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
2.3项目地点:惠州市仲恺区沥林镇。
2.4项目规模:广东(仲恺)人工智能西部廊道(县道 204 延长线)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工程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呈东西走向,道路规划红线宽36米,双向六车道,起点位于沥镇路与君子营路交叉口,沿规划线路往西依次跨越埔仔河,下穿赣深铁路潼湖特大桥,终点接规划支路,全长 329.956 米。跨越埔仔河位置根据规划采用桥梁上跨形式,桥梁长度100m,分两幅,单幅宽度21m,总宽43m。与赣深铁路交叉位置,由于赣深铁路桥底净空大于10m,采用道路路基下穿在建赣深铁路桥梁底。
2.5工程造价:人民币36232901.83元(其中,工程监理费为91.41万元)。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本工程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自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竣工后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的全方位(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监理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及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施工工期为27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3.2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包括:
3.2.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3.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附相关网页截图)。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0.00元(按本工程监理估算费用2%计算,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6.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
7.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答疑时间:已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7.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投标相关事宜
8.1 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 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伪造虚假证件、 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8.2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8.3 按照《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28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仍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将优先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项目评审的具体工作。在电子评标功能试运行阶段,若出现系统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评审时,则采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9.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 《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侨冠南路甲子桥旁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52-3271893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2-2285553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
电话:0752-3278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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