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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五区)项目一期监理

  • 分类:招标公示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12-09
  • 访问量:900

【概要描述】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五区)项目一期监理

【概要描述】

  • 分类: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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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问量:9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五区)项目已由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备案(项目代码:2205-441323-04-01-967397),项目业主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出资,招标人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五区)项目一期监理

2.2招 标 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3项目地点:惠东县白花镇

2.4项目建设规模: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五区)项目一期包括25、26、27号地块,土地平整总面积为0.486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内土石方挖运回填,回填土压实度不少于0.85,地块内设置临时排水沟,在穿越道路时设置圆管涵D1200、DN1500钢筋混凝土管。最终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2.5工程造价: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五区)项目一期概算总投资:12139.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277.14万元,本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223.44万元,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审定的建安费和中标人报价下浮率为监理费结算依据。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范围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淤工程、填挖方工程、临时排水工程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7工期要求: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各项保修期届满之日止,施工总工期(暂定)为240个日历天(从开工令规定的开工之日起算,具体以招标人出具开工令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3.1.6总监代表要求:总监代表1名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根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发《关于建设工程电子交易流程调整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40号),取消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环节。凡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和《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28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按本工程监理费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5.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6.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6.3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和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评标阶段无需递交,全部中标候选人须在评标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一式一套(第一中标候选人打印两套,均注明“正本”)并装订成册,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书面投标文件所呈现的二维码须与系统内电子版的保持一致,扉页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书面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2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7.3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7.4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及要求,投标人在编制商务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需制作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即“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为doc 或 docx 文件),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应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可屏蔽的内容外,其余内容应当与商务投标文件一致。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网上公示用途,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公示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5按照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工作指引,投标人投标文件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

8. 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 《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补充,将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廖先生

联系电话:  0752-8266650

联系地址:  惠东县白花镇新兴街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0752-2285553

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七座C右侧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

交易场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8891101

联系地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惠东县平山街道象棋路66号山水豪庭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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